1、設置監(jiān)測點時,應沿生產(chǎn)設施及儲運設施區(qū)域周邊按適宜的間隔布置可燃氣探測器或有毒氣體探測器,或沿生產(chǎn)設施及儲運設施區(qū)域周邊設置線型氣體探測器。 2、在生產(chǎn)過程能導致環(huán)境氧氣濃度變化,出現(xiàn)欠氧、過氧的有人員進入活動的場所,應設置氧氣探測器,當相關氣體釋放源為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釋放源時,氧氣探測器可與相關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有毒氣體探測器布置在一起。 3、釋放源處于露天或敞開式廠房布置的設備區(qū)域內(nèi),可燃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內(nèi)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10m,有毒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內(nèi)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4m。 4、釋放源處于封閉式廠房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nèi),可燃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內(nèi)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5m;有毒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內(nèi)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2m。 5、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釋放源處于封閉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nèi),除應在釋放源上方設置探測器外,還應在廠房內(nèi)zui高點氣體易于積聚處設置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探測器。 6、液化烴、甲B、乙A類液體等產(chǎn)生可燃氣體的液體儲運罐的防火堤內(nèi)應設探測器。鐵路裝卸棧臺,在地面上每一個車位宜設一臺探測器且探測器與裝卸車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0m;汽車裝卸站的裝卸車鶴位與探測器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0m。 7、液化烴灌裝站的探測器設置:封閉或半敞開的灌瓶間,灌裝口與探測器的水平距離宜為5-7.5m;敞開式儲瓶庫房沿四周每隔10-20m,應設一臺探測器,當四周邊長總和小于10m時,應設一臺探測器;緩沖罐排水口或閥組與探測器的水平距離宜為5-7.5m。 8、可能散發(fā)可燃氣體的裝卸碼頭,距輸油臂水平平面10m范圍內(nèi),應設一臺探測器??扇細怏w探測器的有效覆蓋水平半徑,室內(nèi)宜為7.5m;室外宜為10米。在有效覆蓋面積內(nèi)可設置一臺探測器。氣體檢測儀,可燃氣體報警器,可燃氣體檢測儀,氣體泄漏報警器,氣體報警器,有毒氣體報警器